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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公告】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2026/6/25 13:39:10 评论:0 浏览量:6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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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戚小莲与被执行人邓卫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邓卫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戚小莲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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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邓卫华

身份证号:41282819801111****

 址:新蔡县佛阁寺镇项寨村邓老庄

执行依据:(2024)豫1729执378号

执行标的:18000.00元

悬赏有效期:202669日至202768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经本院查实执行到位的,将给予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予以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被执行人已被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的范围。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本院郑重申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联系电话:

0396-2169566 

18300771669杨法官    

(举报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新蔡县人民法院

202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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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承英与被执行人李怀学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李怀学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李承英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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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李怀学

身份证号:41282819720309****

 址:驻马店市驿城区解放路266号附53号

执行依据:(2025)豫1729执恢170号

执行标的:600000.00元

悬赏有效期:202669日至202768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经本院查实执行到位的,将给予举报人人民币50000元予以奖励;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让本院或公安机关实际控制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被执行人已被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的范围。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本院郑重申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联系电话:

0396-2169566 

18300771669杨法官    

(举报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新蔡县人民法院

202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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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高飞与被执行人李四兴、李珍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李四兴、李珍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李高飞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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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李四兴

身份证号:41282819851201****

 址:新蔡县佛阁寺镇闫庄村委大樊西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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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李珍珠

身份证号:41282819901202****

 址:新蔡县佛阁寺镇闫庄村委大樊西组

执行依据:(2026)豫1729执恢334号

执行标的:200000.00元

悬赏有效期:202669日至202768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让本院或公安机关实际控制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被执行人已被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的范围。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本院郑重申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联系电话:

0396-2169566

17838681889杜法官    

(举报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新蔡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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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承英与被执行人李小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李小雷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李承英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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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李小雷

身份证号:41282819840516****

 址:新蔡县航运公司家属院

执行依据:(2025)豫1729执恢173号

执行标的:780000.00元

悬赏有效期:202669日至202768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经本院查实执行到位的,将给予举报人人民币50000元予以奖励;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让本院或公安机关实际控制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被执行人已被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的范围。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本院郑重申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联系电话:

0396-2169566

18300771669杨法官    

(举报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新蔡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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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好进与被执行人连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连峰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王好进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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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连峰

身份证号:41282819780609****

 址:新蔡县古吕镇西城街南关新二组

执行依据:(2019)豫1729执恢124号

执行标的:20000.00元

悬赏有效期:202669日至202768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经本院查实执行到位的,将给予举报人人民币2000元予以奖励;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让本院或公安机关实际控制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被执行人已被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的范围。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本院郑重申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联系电话:

0396-2169566

18300771669杨法官    

(举报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新蔡县人民法院

202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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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建华与被执行人刘俊丽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刘俊丽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王建华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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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刘俊丽

身份证号:41282819830214****

 址:新蔡县化庄乡皱大庙村委大刘庄

执行依据:(2023)豫1729执恢399号

执行标的:100000.00元

悬赏有效期:202669日至202768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经本院查实执行到位的,将给予举报人人民币2000元予以奖励;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让本院或公安机关实际控制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被执行人已被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的范围。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本院郑重申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联系电话:

0396-2169566

18300771669杨法官    

(举报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新蔡县人民法院

202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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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梅书红与被执行人梅党群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梅党群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梅书红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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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梅党群

身份证号:41282819831023****

 址:新蔡县古吕镇西城街人民路7号

执行依据:(2026)豫1729执恢159号

执行标的:330000.00元

悬赏有效期:202669日至202768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让本院或公安机关实际控制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被执行人已被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的范围。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本院郑重申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联系电话:

0396-2169566

15893185056李法官    

(举报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新蔡县人民法院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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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承英与被执行人王宝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王宝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李承英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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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王宝珠

身份证号:41282419521015****

 址:驻马店市淮河大道建业21号楼

执行依据:(2021)豫1729执恢238号

执行标的:212585.00元

悬赏有效期:202669日至202768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经本院查实执行到位的,将给予举报人人民币20000元予以奖励;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让本院或公安机关实际控制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被执行人已被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的范围。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本院郑重申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联系电话:

0396-2169566

18300771669杨法官    

(举报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新蔡县人民法院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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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曹杰与被执行人王伟、田桂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王伟、田桂红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曹杰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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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王伟

身份证号:41282819850707****

 址:新蔡县顿岗乡双庄村委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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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田桂红

身份证号:41282819881206****

 址:新蔡县顿岗乡双庄村委董庄

执行依据:(2026)豫1729执874号

执行标的:155000.00元

悬赏有效期:202669日至202768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让本院或公安机关实际控制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被执行人已被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的范围。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本院郑重申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联系电话:

0396-2169566

17838681889杜法官    

(举报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新蔡县人民法院

202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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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承英与被执行人王卫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王卫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李承英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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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王卫星

身份证号:41282819570615****

 址:新蔡县古吕街道办事处西城街华星路

执行依据:(2016)豫1729执599号

执行标的:268596.00元

悬赏有效期:202669日至202768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经本院查实执行到位的,将给予举报人人民币10000元予以奖励;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让本院或公安机关实际控制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被执行人已被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的范围。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本院郑重申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联系电话:

0396-2169566

18300771669杨法官    

(举报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新蔡县人民法院

202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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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承英与被执行人杨从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杨从清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李承英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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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杨从清

身份证号:41282819640801****

 址:新蔡县涧头乡毛岗村委相庄

执行依据:(2025)豫1729执恢171号

执行标的:107900.00元

悬赏有效期:202669日至202768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经本院查实执行到位的,将给予举报人人民币20000元予以奖励;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让本院或公安机关实际控制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被执行人已被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的范围。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本院郑重申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联系电话:

0396-2169566

18300771669杨法官    

(举报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新蔡县人民法院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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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代继伟与被执行人张俊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张俊飞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代继伟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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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张俊飞

身份证号:41282819860406****

 址:新蔡县杨庄户乡尹庄村委东尹庄组

执行依据:(2022)豫1729执3383号

执行标的:6513.20元

悬赏有效期:202669日至202768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经本院查实执行到位的,将给予举报人人民币2000元予以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被执行人已被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的范围。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本院郑重申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联系电话:

0396-2169566 

18300771669杨法官    

(举报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新蔡县人民法院

202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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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承英与被执行人张元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张元元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李承英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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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张元元

身份证号:41282419521015****

 址:驻马店市淮河大道建业21号楼3单元3A

执行依据:(2021)豫1729执恢238号

执行标的:212585.00元

悬赏有效期:202669日至202768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经本院查实执行到位的,将给予举报人人民币20000元予以奖励;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让本院或公安机关实际控制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被执行人已被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的范围。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本院郑重申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联系电话:

0396-2169566

18300771669杨法官    

(举报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新蔡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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